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周三宣布,为遏制投机资金的流入,将加强资本管制。
外管局在网站上表示,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,完善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其一致性审核,外汇管理局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实施"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",决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。
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,是通过将企业出口收结汇情况与其海关货物出口情况加以核对,有效甄别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实际贸易背景,以保证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。
该办法规定,企业出口收汇(含预收货款)应先进入企业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。企业在通过待核查账户办理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,银行应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,在具体贸易类别相对应的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。
外管局称,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于2008年7月1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,2008年8月4日起正式运行。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登记,分别于2008年7月14日和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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